第二十三章 爱在发芽
傅峥经常观察她的教学方式,觉得真是不可思议,特别得超出他任何曾经的想像。
比如,她教绘画就是以鼓励个性为主。任何一个孩子画出来的涂鸦作品,在她眼里都视同专业杰作。非但给一个极高的分数,而且还引导孩子继续画出自己的独特风格。
她带来的这种前卫的教学气氛,不仅给孩子在绘画上有影响,而她特立独行的一些人生观,通过不带任何压力的教学过程,已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们对人生的认识。
其他教课的老师已感觉到了。
教6年级语文的裴老师,有一天点名让一个女学生回答问题,“于丽丽,你说说,自尊,自负两个词的意思有什么区别?”
女孩子答得非常流利,“自尊,是褒义词;自负是贬义词。”
裴老师暗暗说好,点头示意:“接着说。”
那女孩子接着说,“过度自尊就是自负了,一个人,必须有自尊,但不可以太自负。一个自负的人,反而会让别人看不到他自尊。自负,还会伤害别人,伤害别人以后,也就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。。。。。。”
等等,等等,裴老师做手势制止她往下说,“你都跟谁学的这些?”这滔滔不绝的语气简直令人难以置信,是出自一个之前很腼腆、木讷的乡村小女学生之口。
旁边的小男生抢着说,“是梅老师教的。”
裴老师不由得变了脸,这个梅老师,教画,还教到她的语文课里来了。
那段话的确是写琳说的,那天教画人头像素描,自然地画出了一个霸道男人的神色。
那张脸无疑是与弗龙迪有关的。
想到他,她不由得想起了自负这个词。
她对着一群小孩子高谈阔论,“人有很多种表情,表情来自于每个人自己的心里,但却会被其他人看在眼里。画画的时候,如果想画出别人的表情,一定要用心去观察。比如,现在这个人的表情就是自负的。”
“自尊是褒义的,自负是贬义的。但是一个人过度自尊就会自负了。人,必须有自尊,但不可以太自负。一个自负的人,反而会让别人看不到他自尊。自负,还会伤害别人,伤害别人以后,也就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。。。。。。”
傅峥听到了下课后裴老师的抱怨,说实话,对他来说,他觉得没什么。
乡村的孩子接触到一个大城市来的老师,接受不一样的前卫人生观,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。但是裴老师很小心眼,她向傅峥抱怨,“这以后语文怎么教啊?问学生问个问题,她回答得比我知道的还多。现在这班小孩子,天天梅老师长,梅老师短,都不怎么把我们放在眼里了。她要是什么都能教,就都让她教好了。”
“嗨,”傅峥觉得她太小肚鸡肠,但身为同事,说话也不能太过分,“她也就是跟孩子们聊几句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“我看不是,”办公室坐着的另外几个老师都凑过来加入讨论,“傅老师,这梅老师以前是在哪个学校教书的?感觉她教学水平不一般诶。”
“哦?”傅峥也来了兴趣,“怎么不一般了?”
宋老师教地理,最先说,“5年纪的张强你们知道吧,住在后山腰上,天天5点钟起床来上学的那个。以前地理考试都是不及格。那小子,上地理课,要多愣有多愣。昨天,我提问他,问和中国纬度一样的其他国家有哪些?这小子劈里啪啦就给我说出了六、七个。”
“是啊,是啊,”一旁的刘老师也附和,“梅老师知道的事可不少,教画的时候,孩子问的所有问题都对答如流,感觉什么都会。”
“是,有次他们组织大班上美术课,我从那经过,她还说英语。哎呦,说的那个音,特正。怎么感觉跟外国人似的。”
“诶,傅老师,她是你同学是吗?是不是留过洋啊?我怎么就觉得,她老有点跟我们不一样呢?”
傅峥对着这乱七八糟的讨论傻了眼,但谈话者们已经不以他的书桌为中心了,有共同兴趣的几个人,围着另一张桌子展开了新的讨论。
“听我说,她有次进城去买衣服回来,啊呦,你都想不到,她是给谁买?我问她,她跟我说要送给画得最好的几个小孩。”
“她好像特有钱,你看,来了才一个多月,给小孩买东西我感觉都花了好几千了。”
“她来咱们这儿到底干吗来了?怎么跑这送钱来了?”
突然,所有的议论曳然而止。傅峥顺着大家的目光,看到写琳走进来。
她没有听到他们的议论。但感觉出大家都有丝不自在。大家都为刚才在背后议论她而有些神色不自然。但是写琳只是冲大家微笑一下,而后径直走向傅峥。
“我跟你说件事,”她感觉到周围一齐射来的讶异目光,轻声说,“你出来行吗?”
当然行。傅峥立即起身跟她出去。当然知道身后屋子里即将会传出相关的窃窃私语。
“什么!”傅峥吓了一跳。她要带孩子去山里写生,因山里容易迷路,而且带的孩子比较多,问他是否能陪着同行。
学校所在的村庄,位于山脚下一马平川的平原。而地理位置上,背靠着巍峨的大青山。
这个提议,本不会让他很吃惊,但考虑到这个学校学生的现实情况,他还是吓了一跳。
这个学校的孩子,基本上都来自山里的很多贫困家庭。能送他们来学校读书,已经是家长们省吃俭用、咬牙坚持的事了。上不上美术课,对家长们来说无关紧要,只要能让孩子们认字识数,将来有点基本的知识就可以了。这学校90%的孩子,家里都没有让他们小学毕业后,再升初中的打算。
这种情况下,写琳解决他们绘画的铅笔和画纸,原本就有些多余。现在,居然还要带他们去写生?
傅峥自己是在成都师范上的学,对写琳的教学行为当然能理解。在今天城市里的小学已经推行素质教育,与大自然接触去集体写生,培养孩子对绘画艺术的兴趣,出发点是正常的。但是,在这个地方,尤其是回忆起刚才那些女老师的议论,他觉得还是有些为难。
“听我说,小梅,”他一向这样叫她,但之后不知该如何开口让她明了这乡村小学的现实,“这个学校,你没必要这样。我知道,你很希望给孩子们教更多的绘画知识,但是,怎么说呢?”
写琳看向他,她一点都不明白他想要表达的意思。
“这么说吧!”傅峥干脆一下,“来这里的学生,根本就用不着学美术!”
写琳愕然,“为什么?美术不是小学的必修课吗?”
傅峥将现实的情况做了一个介绍,最后加上一句,“就算你这么坚持和付出,可能他们以后,根本不记得小学上过美术课。”
她被他的话打动,同时也感到非常震惊。她直至今天,因为一直在国外的原因,自己的生活经历都是一帆风顺的。但是没想到,这些可爱的孩子,若想得到她曾经拥有的一点点,竟会付出如此多的代价。
但是,这样就善罢甘休了吗?她回忆起那几个对绘画很有兴趣的孩子,在她的指导下,明显地展现出艺术天分。不好好培养,实在太可惜了。
她的目光投向面前绵延起伏的大山。难道,这些大山不仅要挡住家乡这些孩子的父辈,还要挡住他们自己这一代,甚至,他们的下一代?
也许傅峥说得对,不学美术,对他们现在的生活来说,没有一点影响。但是教育和知识的匮乏,不是这一代人受过罪就够了,下一代,下下一代,都会摆脱不出这个怪圈。
她在此刻下定决心,同时也发现了一件对她来说更有意义的事:在这个乡村小学,她要做很多事,来帮助那些有潜质的孩子出人头地。
“傅峥,”她叫他的名字,向来就如此直接。
这个看似普通的男子,不知为何,总给她一种无法形容的安全感。不管是她刚来到这个村庄时,还是现在已执教一个多月。这个同胞的小伙子,已成为她情感上的唯一的依赖和唯一的朋友。
她与他同龄,也许彼此的经历不同。但有没有过相同的故事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,他们现在面临一个共同的环境。而这里所有的人之中,只有一个人,可以理解她的想法,并产生共鸣。他就是傅峥。
但今天他的拒绝,也在常理之中。
她向他指一下远处的大山,“你为什么来这里?”
傅峥看着她,她象个循循善诱的老师啊,是否这一连串的问题,最后会顺理成章地带出她想要的答案。但是,从心底里萌芽着的对面前女人着魔般的喜欢,他不害怕掉入任何的陷阱。
“跟你一样啊。”他说。
他与她一样,与众不同地接受着别人不肯接受的东西,只为了一点点自我号称的信仰。“为了放松,也为了能给这里的孩子教真正的知识。”
“哦,是这样,”写琳冲着他恍然大悟般地点着头。
突然,她坚定的语气响在他的耳畔,“可是,你不觉得即使这样,我们在这里的作用也太小了吗?”
傅峥愕然,他是教数学的,心里从没有太多的对人生、对生活的思考。他的人生信条就是,想做什么,就去做。对不对,别人如何评价都无关紧要。但现在写琳问他的问题,让他想起了毕业时的理想。
他特立独行地发表毕业宣言:“我要到最需要我的地方去。我的理想就是到一个山村的小学校当老师。将我所学到的知识全部教给孩子们。”
同学们哗然,有人问他,“傅峥你是不是疯了?你是我们班最优秀的诶!”
是的,推荐到市级中学任教的机会,他放弃。
他来自大山,也将回到大山。山里有他的父母,也有他亲朋好友的下一代。能从山里出去上大学,他肩负了无数祖辈、父辈的希望。但是最终却回到山里,不仅是让老师,更是让自己的家人不理解。
他的父亲,在得知他这个决定的那天,就做了自他小时就从不舍得对他做的事,揍了他,而后向他咆哮,“家里为送你读书,欠了7000块钱,从今天起,你自己还!”
母亲只会伤心地看着他,“你这个娃哦。。。。。。”
他当时只感到所有嘲笑、难看、鄙视的眼光看向自己。但他是个言出必行的男人,他认定的路,一定要走下去。
他找到了普里的小学,接受了每月800的工资,而后,省吃俭用地用2年时间还清了家里的债务。那段日子,他的学生会悄悄地从家里拿来鸡蛋,放在课桌上,或是偷偷地往他宿舍的瓷缸里放一小片腊肉。甚至,夏天会与他下河摸鱼捉螃蟹,而悄悄地把这些野食留给他们最爱的老师。
这些可爱的孩子们,是在用最质朴的心,来回报他们心目中最可爱的人。
这过去的一幕幕,他不会对面前的这个女人说。但是现在她提的问题,却让他也陷入了沉思:我在这里的价值到底有多大?
他已执教7年。7年之前,他曾给自己定过目标,让这些学生们能参加一次省里的数学竞赛,或者更低一点的目标,小学升初中的孩子,数学的成绩能有很大的提高。
但这两年努力的结果是,有潜质的孩子,最终并没有再上初中。他们被生活的各种理由,拒绝在了进一步的校门之外。
能记住的一个孩子,是因为父母都去广东打工,跟年迈爷爷奶奶生活的他,不得不辍学回家。想到一个13岁孩子的稚嫩肩膀,即将承担生活和家庭的重担,他总是不由自主的心酸。但是,他如何能摆脱自己无能为力的现实?
这个社会,已经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不公平。他见到城市的璀璨灯火,有钱人的花天酒地,社会的种种不平等,只能令他厌恶,但这个务实的男人,很明白地想到:他只能做这庞大机器上的一颗小螺丝钉。他的作用也仅限于这里,为这里的孩子们,暂时创造一片想像的天空。
于是,他竭尽所能,让他们感到学习的兴趣。而写琳的做法与他一向为之的风格不谋而合,他们都属于那种要改变现实的人。
但现实是:他对这里贫困、忽视教育的现实,起到的作用到底有多大?而写琳现在给他提出的问题,无疑是一语惊醒梦中人。
“你想说什么?”即使心中对她的目的猜的八九不离十,但还是愿意听听她说出想法。
写琳看着狭小操场内欢呼雀跃的孩子们。那里,有几个孩子穿着傅峥买回的旱冰鞋正拙劣地开始练习。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他们,一会跌倒,一会爬起,但都不影响他们想要快速滑行的飞翔兴趣。而他们周围已围了一群饱含兴奋、羡慕目光的孩子。
“我们开始一个飞翔计划好不好?”写琳的灵感来自现在这一幕。
“啊?”傅峥有点摸不着头脑,但她有什么想法,他都已下定决心支持。他已然发现,她比他聪明,更能发现到问题的实质。
写琳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,那就是她一定要让这些被贫困阻挠求知脚步的孩子们,能继续上学。让这些山沟沟里飞出去金凤凰,不是一只、两只,而是一群!
“我们,”她兴致勃勃地发令,“我们一起,发现这个学校里可以被培养的孩子。我们送他们上学!”
“我们?!”傅峥目瞪口呆。
如果他有能力,他也想这么做,但是,他决没有这么多钱。
但她坚定的语气,令他不由得相信:她,一定能想出好办法。
她究竟是谁?
难道,她的背景极深?或者,有一个有钱的爸爸?是某个企业董事长的千金?今天到这里来,只是虎落平阳?
想到她一向给他的惊讶,他陷入了谜一样的雾里。
当晚孩子们放学后,她就邀他一同坐车去市里。
经历了扒手的事,她觉得还是跟一个男人一同出行比较安全。而且,这个小伙子,她还有忍不住的一丝喜欢。
为什么呢?她说不出这种感觉。可能傅峥非常听她的话,也非常支持她的想法。他们之间似乎总有不用说明的默契。而他只需用陪伴同行,来表达对她的支持和鼓励,对她来说这就够了。
这也许就是她对异性的感觉:一个男人能时刻与她相伴,保持思维的同步和一致,即使不一致,也因为对她的爱,而变成一致。
而她以女性的敏感,在这一个多月的相处中早已获知:傅峥对她绝对不是一般的感情。但是现在这个时候,她不想被任何感情打扰,对这些孩子的帮助就象一份事业一般让她执著于此。
她没有时间去想傅峥对她的感觉,就象没有时间去想弗龙迪。
在市区最大的美术用品店,她一掷千金。
可能在今天,学习油画依然还算比较奢侈的消费。油画的画布、画框、底漆、颜料、画具都价格不菲。为保证画的品质,写琳一贯都坚持用最好的材料,那么不可避免地要花掉她很多钱。
这个从不会精打细算的女人,在此刻开始一张张地往外数那百元大钞时,涌出了无限的不舍。这一万多块是她目前的所有资产。而她所谓的600块工资,还不够资助那几个她喜爱的学生。
在换回那一大袋东西和一大堆木质画框后,她小心翼翼地抱着。傅峥见了,急忙接过去帮她。那一大套大大小小的画框,让他背着,竟是那么的不协调。他满腹疑问:难道,她又要教孩子们油画了?太离谱了!天哪!他不小心看到一管锗红色颜料的价钱标签:14。8元,这小小的一支,居然14。8元!
她居然这么有钱!
而接下来的事更让他觉得蹊跷。
当他象往常一样吃过晚饭去敲她小屋的门,问她是否愿意去山林里走走。她开了门,只开一条小缝,问他:“找我干吗?”
他如实说。
她闪闪眼睛,而后给他一句话,“不去了我没时间。”而后关上门。
学校里只有他与她两位单身年轻老师,她不理他,他就无事可做。
她开始昏天黑地地忙,白天对孩子们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。而放学后属于她自己的时间里,也不到处去人家家里闲逛、聊天;也不去树林里写生。她的生活开始变得非常有规律。日出而作,日落而熄。天一晚,她就憋在那简陋的小屋里不肯出来。
每天她似乎都睡得很晚,深夜里整个村庄只有她的小屋亮着光,他在门外的空地上静静地看着,不明白她废寝忘食地都在干吗。而明显地,他能感觉到她双眼总是亮着兴奋、喜悦的光。但不可避免地,她瘦了许多,从脸颊到身体,愈发透出单薄。
观察到她从不主动要吃东西,他开始下河去捞鱼,捉小虾。而后用自己小屋里简陋的灶具做熟,盛在干净的瓷盆里,给她送去。
她从不拒绝,每次都贪婪地端走,然后不一会儿吃个精光,似乎知道他还等在门外,她总是探头出来将脏兮兮的碗盘递给他,然后狡猾地笑。
他不介意,一点都不介意。然后眼睁睁地再看她关上门,而他拿着那些脏的碗盘去洗。
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周。一周以后的某天,她叫他进屋。
天!他看见了什么?——
满屋子的油画!大大小小的画框里,盛满了世界上几乎所有类型的美景。
湖泊、海浪、树林、山景、溪流、农庄、田野、城堡、他曾现实中见过的,现实中没见过的,都在眼前摆了满满一屋子。画的最多的是海浪、沙滩,海岛上的别墅,大大小小的有二十多幅。
他哪里知道,写琳去过的地方,他即使再活一辈子,也不见得都能去。
“愣着干吗?快来帮忙!”写琳一拉他。
他回过神来,尴尬地笑,他都看傻了。
写琳小心翼翼地递给他画,“帮我把画框拆下来!小心!有的颜料还没干,别把它蹭掉了。
她的话就是圣旨,他吓得都屏住了呼吸。
“这样,”写琳做着示范,轻轻地把木质画框上固定画布的图钉抠下来。这样才便于坐公共汽车去寻找买家。以前有专业工具,现在条件所限,只能手工为之了。
可一不小心,手指扎到了刚抠松的图钉上,她不由得“诶呦”一声。
傅峥想都没想,就走上来握住她的手,“怎么了?怎么了?”
写琳的心突然被触动了,她怔怔地看着握着她的那双手。而那明显是双男人的手,瘦削白皙但血管突出、青筋暴露,彰显着男性的力量。她不由得愣住。
而更吃惊的是傅峥。
他怎么会这么唐突,居然会抓着她的手!似意识到什么,他立即松开。
但已经发生的事,已经表明的心迹,此时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
写琳看他憨厚的窘态,决定还是由自己结束这种尴尬吧。她转移了话题,“知道这些画用来做什么的吗?”
用来?
她一向的惯例不都是给孩子们做展示的吗?
他一说出,就招来她的一阵狂笑,“哈哈!你不会这么天真吧!哈哈哈!”
他更窘了,写琳笑够了,然后指着画说,“这些,我都要拿去卖!”
“啊?”他惊异地大叫,虽知道艺术无价,但毕竟不懂这行,这么多漂亮的画,会值多少钱?
第二十四章 不肯堕落的灵魂
弗龙迪伦敦的住所,是一个现代化建筑、设施齐备、占地5英亩的独立住宅。比起家族古老刻板的城堡建筑,他更喜欢简约的现代风格。因此,这个地方也是他一直喜欢居住的地方。
克赛迪被留在城堡,两位管家对他的照顾将细致入微。而他,这孤独的父亲,将独自一人生活在这新的、冰冷的豪宅里。这里,是写琳从不曾居住过的地方。因此也成为他现在灵魂的避难所。
为排解心中的寂寞和焦躁,一到伦敦,他就发出邀请,让伦敦的朋友前来聚会。因写琳对社交聚会没有太大兴趣,自从与她结婚后,由他主动发起的聚会频率一度下降。现在这段时间,为他重新回到以前的生活创造了机会。
佣人们开始细心准备。
繁华舞会的觥筹交错、流光溢彩,并没有给他孤独的心多少安慰。撒克芬尼、凯瑞安、罗伯特,这些贵族圈里的朋友们都受邀携新任女友而来。他们都或多或少地知道写琳离开的事。但不知道,他们成双成对的景象,多少都令这个单身汉生出几许凄苦。弗龙迪自嘲,怎么会有这样的心态了?这在他曾经的30年里,从没有过的事。
撒克芬尼一到场,就亲昵地拍拍他的肩,“别担心了,都过去了。你看,我们的弗龙迪重做单身汉不好吗?”
他变了刚才热情的脸,冷冷地语气面向他,“我刚跟凯瑞安说完,今后到我这里来的人,谁也不要再提这事!”
即使撒克芬尼是他自小一同长大的同学、朋友,他也一样翻脸。
众人面面相觑,但都知道惹火了他之后的麻烦。
而特雷沙、莎美尔也在聚会的应邀之列。
两个女人见到弗龙迪之后的心情,是完全不同的。
莎美尔知道他们之间自最初开始的故事,当然也理解弗龙迪现在内心有多大的痛苦。她遇到他的第一件事,是非常关切地说了一句,“我祝福你,弗龙迪,她一定会回来的。”
弗龙迪对她真诚的友谊作出绅士的回应。他轻吻她的手,轻轻说出,“谢谢!我和您的想法一样。”
“她究竟会去哪里?”莎美尔想帮他分析。
弗龙迪无言。在澳洲已找过了,没有消息。现在他只能以澳洲为重点,其他的地方也同时注意。即使有很强的搜索能力,但毕竟几十亿个人当中找这么一个,无疑是大海捞针。
他看见了特雷沙,特雷沙也看见了他。
从上次对她逼问写琳的下落至今,他们还没有再相遇过。
弗龙迪内心曾经有过对她的歉意,为他对她的误解。但是当然,他不知道,特雷沙仍然骗了他。
特雷沙看着这个依然英气勃勃、帅气成熟、令她心痛的男人,心里的旧爱再次涌出。她无法放弃,一直就没有放弃。而现在,距离写琳离开已经两个多月,弗龙迪的心难道就不会有丝毫的改变吗?
不!她认定他不会是个忠贞、专一的男人,从他以前对自己的方式就可以知道。写琳走了,他一定会忘掉她,一定会忘掉这给他带来耻辱的女人。只不过是时间的长短而已。而她一直在等待,等待那个时间到期。
而今天的聚会,她在应邀之列,那就说明:弗龙迪对她并无恶意。
舞会的节奏和节目千篇一律,最终的收尾是符合历史惯例的。
撒克芬尼要发言,他要结束今天的狂欢。
“女士们,先生们!感谢汉克思-弗龙迪给我们带来今天的盛宴。现在我宣布:今天的传统节目要做一个更新!”
什么传统节目?撒克芬尼是这群人里最善于做前卫、时尚安排的。他指的传统节目,就是舞会之后的男男女女将各自分开,再组成新的伴侣共度今晚。
这在以前,是弗龙迪最爱参与的事。撒克芬尼也曾经非常有默契地,让他总是得到他心仪的美女。显然,他的朋友今天为了让他开心,忘记心中的阴郁,在故伎重演。
但他实在没有兴趣。今天来这里的女人,不是时尚界的名流,就是演艺界、商界的出众美女,但除了让他养眼外,没引起他特别的兴趣。但是,作为一个绅士,他是不会在此时出口要求先退出的。
他含着社交礼仪的微笑,注视着已成为众人之中焦点的撒克芬尼。
“我先提议:今天在场的所有人,生日为同一个月的,组成一组。”
人们纷纷带着激动的笑意,分散在各个沙龙的角落。
弗龙迪是10月的,在撒克芬尼的指示下,一个女人来到他所在的沙龙。他凝结了脸上的笑容,开什么玩笑,是特雷沙!
他最不愿见到她,却没有想到,上帝安排她与他相处。
他站起身想对撒克芬尼说些什么,但终于没有开口。一个贵族的绅士,在各种游戏规则下都会游刃有余。而且,如果是她,他更有把握坐怀不乱。
而配对结束之后,人们已纷纷成双成对地散去。撒克芬尼拥着一个丰满的女子,那是BBN电台新任的时尚栏目女主播,高挑性感,烈焰红唇。撒克芬尼本人看起来,也是对今晚即将发生的一切心怀憧憬。这就是现今及时行乐的贵族风格典范。
他携这女人走来,冲弗龙迪眨眨眼睛,“你们什么时候开始?”
弗龙迪深沉着脸,向他摆手,告诉他不想再对他的话题有任何兴趣。撒克芬尼亲吻那女人的耳垂,又对特雷沙使个眼色,意思是,“瞧!我把他给你了!”
而今晚弗龙迪即将面对的,是怎样的一幕?
“陪我喝一杯吧?”他举起了杯。
刚才已喝了不少,从不酗酒的他,最近的酒量越来越大,已破了记录。
此时,一个男人如果要打破这种尴尬,最合适的媒介就是酒。而且,他笃定今晚不会跟她有故事,而酒既可以打发掉漫长的时间,又可以恰到好处地掩饰他对她的冷落,但不会令佳人反感。
他受传统的绅士教育,即使不要,但也要保证给身边女人足够的尊重。并且,她也是个身份高贵的贵族。
特雷沙抑制主内心的狂跳。自从刚才走到他身边,她已感谢上帝无数次,而这巧合的机缘,一定是上帝的安排。难道说,今晚她会实现她一直以来的心愿?
她紧贴着他身边款款坐下。即使从前有过这样的经历,但此刻在弗龙迪的心里,却泛起了不一样的感觉。身边女人丰盈肉体传来的热度,透过薄如蝉翼的晚装,在他们互相接触的身体里,慢慢荡漾出令人无法抗拒的情愫。
特雷沙举起酒杯向他示意,而后一饮而尽。
他想起了曾经与她的那段快乐日子,特雷沙象一个高贵的公主,令那时的他有一丝着迷。而她对他感情的专一、执著,也曾经让他心动过。但为何,那时他会对她提出分手?天!那时所有他提出分手的女友,现在脑海里已经完全记不起几个来了。
而写琳,他最爱女人给他带来的尴尬和耻辱,此刻特雷沙的陪伴,无疑再次提醒他想起那一幕。
“还没有找到她吗?”特雷沙表现出真切的关心。这也的确是她想知道的答案。写琳不会改变心意吗?
弗龙迪对撒克芬尼可以直言,但对特雷沙不会。毕竟他是个绅士,轻易不会向女人发怒。他淡淡地说,“你希望我找,还是不希望我找?”他从她闪烁、隐蔽的目光里,已深刻感觉到她急切的目的。
特雷沙被问住了,但她早已知道,她对他说谎,只会渐渐失去他对她原本不多的好感。她认真的看着他,“弗龙迪,你知道我的答案是什么。”
是啊,她等了他3年,至今仍不曾放弃他。
“我爱你,”她充满柔情地说出,弗龙迪听到这句话,只感到内心最强硬、用冷漠伪装得最完整的地方被轻轻触动。他一生最希望得到的,就是那个中国女人,能够对他亲口、认真地说出这句话。但是他费尽心机,却从未得到。好强而自负的他,此时放弃了心中所有的矜持,这个冷硬的男人,在此刻,在深爱自己的女人毫不保留的爱情面前,不由得生出一丝冲动。他拥过她,在她胸前埋下自己的头。
他的心里一直有苦涩的泪,但他咬牙忍住,即使心已破碎,也从来不肯流出。而特雷沙此刻主动相拥的怀抱,是如此地温暖,充满宽容,让他的心再次被温柔的网套住。
“特雷沙,”他在酒精的作用下,深藏的痛苦情感一下子宣泄而出。“她不爱我,她不爱我。。。。。。”
她的心也好疼,毕竟这是她真心爱的男人在受苦。她对他此时的心,充满了同情和怜惜。她放下自己曾经的目的性和功利心,再次象一个真正爱他的女人那样,毫不保留地给他心灵的安慰。
“弗龙迪,不要这样。”她低头吻向他的唇,自己的喘息已开始急促。弗龙迪性感英俊的外表一如既往,让她忍不住主动亲近。弗龙迪在她的挑逗下,也紧紧地拥住了她。
一个丰满女人的躯体,曾经是他对性方面的热烈追求。他一向要得到这方面纯粹的快乐,所以才曾经让自己的身体一再堕落。而此刻,精于此道的特雷沙,显然在给他无尽的欢乐感觉,他竟不能自持。
特雷沙脱下了他的晚装,抚上了他的身体。这感觉象极了写琳第一次主动爱他时,给他的感觉。她的手象有无尽的热度,在他的身体里穿梭,让他的情欲激昂难耐。
特雷沙披下她的满头金发,脱下晚礼服上的肩扣,轻盈的衣料旋即滑落,她紧拥住他,在他耳畔轻言抚慰,“亲爱的,你还有我。你永远都有我。忘了过去吧,我们重新开始。”
弗龙迪迷醉的心正在沉沦,在酒精的作用下趋于迷乱。
但是她的这句话使他的心再次纠结。
他想起了写琳那纯净的双眼,似乎从未经历沧桑的目光、一颦一笑的表情,似乎都在对他说:即使我没说过,但我真的爱你。
而他对她曾经热血沸腾的承诺——他要爱她一生;此刻这种坚持正在慢慢瓦解,渐离他远去。他曾经用尽各种办法想激出她的爱情。但是现在,他却正在背叛自己的承诺。教堂中婚礼神圣的那刻,已让他放荡不羁的灵魂得到了彻底的安定,而此刻,他内心中极度的不安已经驱散了肉体上任何的快乐,他终究不能沉淀在这种温情里,只因这个说爱他的女人,并不是她。
不!他不甘心,他极不甘心!
“特雷沙!不!”他轻推开她。语气中充满了温柔,但是异常坚定:“我忘不掉Sillin!”
特雷沙再次被他的执著震撼。
原以为他对写琳的感情,就象曾经对她特雷沙一样地始乱终弃。但是,他没有,也永远不会。
这个洋溢着贵族血液的男人,此刻执著的爱情就象他的血统一样稀有、高贵。他决不会轻言放弃的,决不会。
此刻她终于明白了,也终于死心了。他永远都不会是她的。即使不是那个中国女人,而是别的女人,如果被他如此死心塌地地爱上,也一样会爱到底。
此刻,她的思绪已渐渐冷静。
她爱他,但同时发现,她并不了解真正的他,也终于认识了:他是个值得她用爱去尊敬的男人。
她的心里升起一丝愧意,她想起了写琳的话,“。。。。。。一生珍爱,直到灰飞烟灭。。。。。。”而弗龙迪此刻诠释的,不正是这样的情感吗?她心里苦笑,为那个中国女人庆幸,“Sillin,原谅我。我尽力去让他忘了你,但即使是这样,我依然做不到。你这个丈夫,只能是你的。”
她披上晚装,而后用从没有过的自然语气,叫他,“弗龙迪。”
他对上她的眼,他的目光中有丝歉意。也许,刚才他的行为,再次伤害了她,但他不能违背自己的心意。他想要的女人——只有Sillin。
但此刻受伤害的特雷沙脸上,为何是如此平静的表情?让他不由自主再一次产生了自责。
但特雷沙接下来竟说,“弗龙迪,对不起,我对你撒了谎。”
他愕然,不明白这话从何说起。
“你为什么找不到她?是因为她根本没去澳大利亚。”特雷沙和盘托出。此刻她的心里,对他有真正的友爱和同情。“去中国吧!”
他惊喜地抬头,特雷沙对上他的眼,点了点头。写琳离别的决绝早令她佩服。这是个高贵、令人尊重的情敌,因为即使是这么优秀的男人、如此显赫的权势地位,她都可以控制自己的欲念,毅然决然地放弃。而他这样地执著忠贞,上帝也应该让他得到自己想要的女人。
而从今天开始,我——特雷沙,将成为你们共同的朋友。